為貫徹落實《國務院關于印發〈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〉的通知》(國發〔2023〕24號)要求,持續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,結合山東省實際,制定本實施方案。
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,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,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東重要講話精神,以改善空氣質量為核心,以減少重污染天氣和解決人民群眾身邊的突出大氣環境問題為重點,以降低PM2.5濃度為主線,扎實推進產業、能源、交通、用地結構綠色低碳轉型,持續做好氮氧化物(NOx)和揮發性有機物(VOCs)減排,深入推進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,實現環境效益、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多贏。以濟南、淄博、棗莊、東營、濰坊、濟寧、泰安、日照、臨沂、德州、聊城、濱州、菏澤13市為重點區域。到2025年,全省細顆粒物(PM2.5)年均濃度達到38微克/立方米,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72.5%,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不超過0.9%,NOx、VOCs重點工程減排量分別不低于15.07萬噸、9.52萬噸。